在会计的工作中,经常会在查账的时候发现一年去年度存在错账,那么就需要进行调整更改才可以,那么如果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发现了错账的话,接下来该则呢操作呢,是否就要放任他错误不管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下面小编就来讲讲汇算清缴后发现以前的错账怎么处理,大家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对涉及损益类科目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特别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例如,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和退回的所得税都属于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由于该所得税费用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就已存在,日后得到证实的事项,另外对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或退回的所得税,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借记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贷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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