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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时福利费应该如何调整

发布时间:2022-03-12 17:4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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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企业中会有不少的福利费产生,包括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这些费用在税法的规定下,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的,因此在纳税调整的时候要把福利费算上,那大家清楚汇算清缴时福利费应该如何调整吗,如果还不清楚的话,就听听下文会计教练小编的阐述吧。

汇算清缴福利费调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上交个人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时,企业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是在其计税工资的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如果福利费有节余,则节余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教练

到这里,有关于汇算清缴时福利费应该如何调整的具体解答就结束了,假如大家看完还有什么不懂的方面,尽管联系在线客服,免费为大家答疑,也可在首页官网直接学习,会计教练帮助您掌握更多会计实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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