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税款是作为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在会计实务中,每年都会进行企业的汇算清缴。我们国家对所得税的缴纳有着严格的规定,只要符合规定就要依法缴纳,进行办理时我们需要准备一些资料递交给税务所来开展后续的清缴申报工作,所以现在还不知道要准备什么资料的朋友,就让我们看看下文汇算清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3、公司本年度的总账、明细账以及会计凭证
4、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5、本年度纳税申报表
6、验资报告
7、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8、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9、每月份个税电子回单(盖章)
10、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11、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以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12、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3、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4、企业基本情况表
所需资料如下所示: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企业的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子公司的征税方式及其预缴税款情况;
5、委托中介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如果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要同时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其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资料。如果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8、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9、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公司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以上就是关于汇算清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的讲解,还对企业是所得税汇算申报的资料做了介绍,在申报的朋友可以看看上文的内容,以免错漏资料,看完大家还有哪里不懂的话,还可以领取上文的汇算清缴卡片,学习更多汇算清缴专业知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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