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发票信息的时候,要将相关的信息填写完整和真实,那像运输发票怎么填写车种车号呢,对于货运发票中的发货人、收货人、运输地点、运输方式、货物名称和数量等等填写必须齐全,需要与货运发票有关的项目必须相符,不然就不能抵扣,相关的政策规定就看看下文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 )
五、开具《货运发票》的要求 (五)《货运发票》应如实一次性填开,运费和其他费用要分别注明."运输项目及金额"栏填开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单位运价、计费里程及金额等;"其他项目及金额"栏内容包括:装卸费(搬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及其他项目和费用.备注栏可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
《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 )
二、 关于货运发票填开内容有关问题:一项运输业务无法明确单位运价和运费里程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运输项目及金额"栏的填开内容中,"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可不填列.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仅指本通知规定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货运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1. 我企业是一家商业企业,2010年6月收入达标,被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随后的一段时间由于经营状况不好,销售额比较低,3个月累计销售额不到1万元,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企业在辅导期满后,是否会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变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二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 我企业是小规模企业,2009年初购入一台固定资产,使用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了折旧,2010年9月不再使用,以低于原值的价格对外销售了该固定资产,请问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所以,你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超过原值,按2%征收增值税。
这篇运输发票怎么填写车种车号的文章中写了相关运输发票的政策规定,还讲述了相关的一些运输发票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理解这个规定,对于这个运输发票有什么不清楚可以直接问会计教练的老师,老师会根据具体的内容讲解,帮助大家填写发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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