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4 16:29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对于初级会计的知识大家是需要好好的去理解的,因为这将代表着在初级会计的考试中我们能够达到什么程度,同时对于初级会计的练习题大家也要多做一些,从题中寻找知识,小编今天也为大家准备了一道初级会计的练习题,大家可以从这道题中学习到经济法基础的知识哦。
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2019年10月,销售自产A类白酒1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3万元、包装物押金3万元。本月没收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2.26万元。已知销售白酒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20%和0.5元/500克。则甲企业当月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8+(1.13+3+2.26)÷(1+13%)]×20%+10×2000×0.5÷10000=3.73(万元)
B [8+(1.13+3)÷(1+13%)]×20%+10×2000×0.5÷10000=3.33(万元)
C (8+1.13+3+2.26)÷(1+13%)×20%+10×2000×0.5÷10000=3.55(万元)
D (8+1.13+3+2.26)×20%+10×2000×0.5÷10000=3.88(万元)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1)题目中明确销售白酒取得的销售额8万元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不需要价税分离,收取的品牌使用费1.13万元、包装物押金3万元属于价外费用,是含税金额,需要价税分离,排除CD。(2)对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到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即本月没收的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2.26万元在收取押金时已经计算消费税了,所以没收押金时不用计算消费税,排除选项A。
知识点出处: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看完这道题大家可以领取下方的题库来学习哦。
在上面的文章中大家可以了解到经济法基础中有关于增值税消费税的法律制度的知识,另外小编还为大家讲解了经济法基础中的一些计算的知识,大家现在看完这篇文章之后还可以点击下方的卡片来领取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初级会计的三色笔记哦,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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