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所得税汇算清缴没做过怎么操作

发布时间:2022-02-12 18:01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每年都会有很多的毕业生迈入工作岗位,但是有些会计行业的新人还没有经历过汇算清缴的实战,不知道怎么办,那么下面会为教练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所得税汇算清缴没做过怎么操作,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有三个步骤,详细都整理在下文了,大家清看:

所得税汇算清缴没做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第一步: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是否一致;

第二步:针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编制审核底稿;

第三步: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定报告、保留意见鉴定报告、否定意见鉴定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定报告。

想要学习更多汇算清缴知识,可以点击下方卡片,领取做账实操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以上就是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没做过怎么操作的有关解答,希望能够帮大家解决一些疑惑,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向客服老师咨询答疑,学习所在行业实用的会计知识技能。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