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看见一些公司开展有很多分公司存在,因为自身的发展需要,那对此有一个问题来了,在汇算清缴时,分公司所得税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我们知道分公司是不需要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因此分公司所得税不需要做汇算清缴,详细原因我们看下文的内容来了解。
由于分公司不需要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分公司所得税不需要做汇算清缴。
根据相关规定可得:
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当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之前,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送。总机构应当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向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送。
根据相关规定可得,以下这些情况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六万元,但是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进行申报扣除的;
3.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4.纳税人有符合条件的公益事业捐赠支出,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办理扣除的;
5.预缴税款时,对于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没有申报享受或者没有足额享受的。
在这篇文章中大家可以了解分公司不汇算清缴以及在什么情况想要处理的内容,那大家看完这篇关于分公司所得税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文章之后还可以找老师领取更多相关的会计资料学习!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找老师进咨询解答!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