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是餐饮消费之后商家开具的消费凭证,像这种类型的发票是不是可以抵扣呢,我们一起来看看餐饮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吧,按照规定,餐饮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餐饮业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开具后,受票方也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至于为什么,小编已经在下文中介绍了,快来看看吧。
餐饮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餐饮业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开具了,受票方也不能抵扣增值税,这是因为餐饮业是专门针对个人消费的,目的性很清晰。根据增值税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拿来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税款,即使抵扣的,也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餐饮业的餐饮服务是属于营改增的餐饮服务范围,也是生活服务大类下的内餐饮住宿服务,依照法规属容于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抵扣项目。倘若餐厅有其余兼营情形,例如酒店住宿业,分别核算的,住宿发票就可以进行抵扣。
会议费可以;旅差费同样也可以(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费和餐费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但租车可以抵扣);再有便是培训费用,培训产生的酒店住宿、培训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除此之外便是办公品、低值易耗品和电子耗材、广告费用、维修费、水费和电费、租赁费之类的。
倘若要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一定要同时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要不然不能抵扣进项税,例如办公室用品、低值易耗品等,一定要要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要是没有清单,也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条件,但是,并非取得了专用发票就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下面几个会计科目涉及的进项税额就不允许抵扣.
第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企业入业务招待费的餐饮、旅游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记入 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第二: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因此,为本单位职工福利所支付的餐饮费、旅游费等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记入会计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第三: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为本单位职工福利取得或建设的固定资产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记入会计科目: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屋、土地使用权(职工宿舍、食堂、活动室)
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因此,如果房屋、建筑物是职工福利与企业经营混用,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全额抵扣的.
第四: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因此,企业已将"待处理财产损益"认定为"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记入会计科目: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文中解释了餐饮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的问题,还讲了什么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会议费、旅宿费、培训费等等是可以的,接着小编写了什么涉及的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列举了有四种,里面都有依据,需要仔细思考,对其中所讲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找会计教练的老师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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