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之间已经有的小伙伴对于经济法基础的知识学习到了第三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了,那么不知道大家对于之前的内容是否都已经熟悉了呢,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道关于经济法的票据出票的问题,各位小伙伴可以一起来看一下这道题哦,对于你们巩固知识是会有一些帮助的。
下列关于票据出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票据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B 出票人在票据不得承兑时,无须向持票人清偿票款和费用
C 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D 票据上可以记载一些非法定事项,但这些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银行不负审查责任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出票人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知识点出处: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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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章中,小编为大家讲解了有关于经济法基础中的票据出票的知识哦,其中出票人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规定的金额和费用,那么现在各位小伙伴在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可以点击下方的卡片来领取初级会计的三色笔记进行学习哦,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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