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属于资产类账户,指的是以后才实际支付的费用,那这个费用是否需要调整,怎么调整呢,我们就来看看2022年汇算清缴怎么调整预提费用,如果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但是没有取得有效的凭证,在预缴所得税的时候,应该按照账面的发生额进行核算,如果在汇算清缴的手提供了凭证就不需要调整,那什么情况下需要调整呢,请看下文。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只要在汇缴之前提供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就不用调整,比如计提的、工资、福利、奖金等在汇缴之前已经实际发放,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没有实际发生, 在汇缴时是要调增的。
同时,还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相关成本、费用合法有效凭证的,应作纳税调整处理,待取得有效凭证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追补确认,可作纳税调减处理.但不包括当年未实际发生而在次年取得发票的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确实已实际发生(即有相关证据表明支付的事实,如:发票),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可在发生所属期税前扣除。
可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
企业据实计提的银行贷款利息会计上计入财务费用和应付利息,属于确定的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和负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允许税前扣除。
2.计提的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3.房地产企业预提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
4.预提的后付跨期租赁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因此,后付跨期租赁费是可以预提并税前扣除的。但要注意,预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应计入下一年的成本费用,本年度不允许税前扣除。
5.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
与生产经营有关且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不能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
1.售后服务费
2.计提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
3.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
如果那些费用在汇算清缴之前发放,而计提的坏账准备没有实际发生,那汇算清缴是会调增的,文中还写了预提费用税前扣除的原则是什么,还有哪些费用可以扣除,在阅读2022年汇算清缴怎么调整预提费用的时候,要注意是哪些费用,可以找会计教练的老师讨论,还可以领取汇算清缴税务筹划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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