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作为会计税务内容中含金量十分高的会计税务内容,它存在于会计人员工作内容中的方方面面,很多企业发展的内容都会涉及到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同时固定资产的内容处理也是企业中会需要处理的业务内容,于是各位会计人员就需要处理固定资产的相关税务内容,各位会计人员对这方面的内容都了解的怎么样的了呢?而小编在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知识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内容,可以点击下方图片咨询我们。
增值税作为会计税务内容中含金量十分高的会计税务内容,它存在于会计人员工作内容中的方方面面,很多企业发展的内容都会涉及到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同时固定资产的内容处理也是企业中会需要处理的业务内容,于是各位会计人员就需要处理固定资产的相关税务内容,各位会计人员对这方面的内容都了解的怎么样的了呢?而小编在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知识点。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这两种情况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③根据《财税2013年37号》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一: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1%部分减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依照3%征收,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二: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三: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1%减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四: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号后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小汽车),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抵扣了就是按16%计算销项税额)%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文章的篇幅内容有限,因此小编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的关于会计税务的相关知识内容了,大家如果还有关于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问题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领取更多微信一对一答疑,详细的了解更多会计行业的全面知识内容,获取超实惠会计培训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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