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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19-12-03 16:2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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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的内容都是会涉及到很多的相关内容的,并且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作为会计人员都需要全面了解学习的内容,我们一定要全面的学习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中计提以及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各位会计人员一定要全面的学会处理,因此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来整理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的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税务的内容都是会涉及到很多的相关内容的,并且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作为会计人员都需要全面了解学习的内容,我们一定要全面的学习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中计提以及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各位会计人员一定要全面的学会处理,因此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来整理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的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计提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应发工资与代扣个人所得税差额)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今天关于会计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的内容了,大家如果还有关于个人所得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的问题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领取更多微信一对一答疑,获得我们会计培训全方位服务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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