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是需要处理更多各种的税务你内容的,尤其是和我们的生活最贴近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我们更需要全面的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干内容了,但是很多税务在缴纳之前都需要扣除一定的费用,但是各位会计人员都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这些相关内容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之前扣除费用的内容。
会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是需要处理更多各种的税务你内容的,尤其是和我们的生活最贴近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我们更需要全面的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干内容了,但是很多税务在缴纳之前都需要扣除一定的费用,但是各位会计人员都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这些相关内容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之前扣除费用的内容。
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区别如下:
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各位会计人员看完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知识内容有没有对税务的内容了解的更多呢?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关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之前扣除费用的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关注我们咨询右方在线客服,领取更多会计全方位培训礼包以及名师微信一对一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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