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1〕1833号)要求,现将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公布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各位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1〕1833号)要求,现将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初审通过并已完成交费的申报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答辩时间。10月30日—31日。
(二)答辩地点。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省委党校对面)。
三、答辩程序
(一)抽取答辩号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参加答辩人员采取网上抽号方式进行。
无省外旅居史的答辩人员登陆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自主选择答辩时间、选取答辩顺序号码(显示“灰色”的为已被其他人员选中,不可再选)。
答辩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答辩人员,请在抽取答辩号码前同我们联系。
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13504709710。
(二)抽取号码时间。10月27日10:00—28日12:00。
四、其它事项
(一)答辩要求。答辩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抵达答辩现场,出示身份证及答辩号码,签到并提交评审表及承诺书,按照选择分组的顺序号参加答辩。
1、选择30日上午答辩的人员,7:30前抵达;
2、选择30日下午答辩的人员,12:30前抵达;
3、选择31日上午答辩的人员,7:30前抵达。
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
(二)疫情防控要求。答辩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吉林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参加答辩时须出示绿色吉祥码、行程卡,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现场。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吉林省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公示)表》原件一式三份;
2、《参加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答辩(工作)人员个人防疫承诺书》(粘贴近期小2寸红底证件照1张)。
联系电话:0431—88550935。
附:参加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答辩(工作)人员个人防疫承诺书(点击下载)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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