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审查要点都有哪些,对增值税纳税审查时,我们不仅要确定审查环节、要点,切实做好纳税审查工作,还要有效地指导纳税人依法合理纳税、提高税务代理的执业质量,从而降低执业风险。
增值税的纳税审查要点都有哪些,对增值税纳税审查时,我们不仅要确定审查环节、要点,切实做好纳税审查工作,还要有效地指导纳税人依法合理纳税、提高税务代理的执业质量,从而降低执业风险。
(1)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13%,检查运用是否正确,有否扩大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2)是否正确运用免征增值税项目和增值税零税率
(3)增值税税率变动过的货物,是否按税率变动的规定执行日期正确计算纳税
(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是否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税法规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此准确计算销项税额是计算好增值税的重要环节,由于“销项税额=销售款×增值税税率”,因此在增值税税率一定的情况下,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在于正确、合理地确定销售额。在对增值税税额审查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情况:
①等级品、副次品、废品、废料销售,是否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而漏计销项税额。
②企业以物易物或销售给联营企业、其他关联企业或个人的货物及应税劳务,是否以明显偏低的价格结算,换取其他经济利益,没准确在会计核算中反映,隐瞒计税销售额。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单位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不同县(市)的其他机构销售时,是否按两个情形之一,即分支机构是否向购买方收取货款或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来确定计算销项税额。
④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有否计算销项税额。
对一些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单位、学校、医院、报社附设的工厂、商店发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有无少计、不计销项税额。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代理的单位或个人,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款。
应税销售额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二是从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在价外费用中不包括以下三项:从收购方收取的销项税款;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三是消费税税金。
在审查中,如下方面应加以注意:
①纳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返回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代垫款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是否并入销售额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
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是否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是否出现只按实收销售货款核算销售收入和计算销售税款或按收回旧货的折价金额冲减销售成本而减少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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