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税收管理,2020年的注册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现阶段复习大家把握好学习方向,小奥也整理了cpa税法重要章节,一起来看看吧。
境外所得税收管理,2020年的注册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现阶段复习大家把握好学习方向,小奥也整理了cpa税法重要章节,一起来看看吧。
【内容导航】
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所属章节】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知识点】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以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如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分行以其可支配的资金向中国境外贷款,境外借款人就该笔贷款向其支付的利息,即属于发生在境外与该分行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学习中要把握的问题:
抵免法
限额抵免
分国不分项和不分国不分项
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
简易计算
虽然学习氛围越来越紧张了,但是大家还是要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备考,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上一篇: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下一篇: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