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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发布时间:2019-11-25 17:4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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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会计师已经进入到基础备考阶段了,在这里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摘取了2019年基础班的部分知识点,快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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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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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

【知识点】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一、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下述(二)第1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况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三、其他具体规定

1.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2.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4.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5.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编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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