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11-25 17:25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形,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已经结束了,基础阶段备考已经来临,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习注册会计师,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分知识点,希望大家可以学习到。

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形,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已经结束了,基础阶段备考已经来临,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习注册会计师,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分知识点,希望大家可以学习到。

【内容导航】

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所属章节】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存款利息;(难缠的老头)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已经在官网公布,大家千万不要错过考试。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