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其后续的技术维护费是企业不可避免的一项开支,而且国家对税务的内容监管的也是比较严格的因此各位会计伙伴在工作的时候就需要全面的了解各种税务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税控设施费用抵减增值税的知识点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其后续的技术维护费是企业不可避免的一项开支,而且国家对税务的内容监管的也是比较严格的因此各位会计伙伴在工作的时候就需要全面的了解各种税务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税控设施费用抵减增值税的知识点
问: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的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能否抵减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2.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最后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控设施费用抵减增值税的内容就到这里了,技术维护费无论是不是初次购买都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关于会计实操的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关注我们咨询右方在线客服,领取更多会计全方位培训礼包以及名师微信一对一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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