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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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分公司承包安装路灯服务,对于进货的路灯材料物料以及后续结转的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一、进货路灯材料物料时
分公司购进路灯材料、物料等,在取得相关发票等结算凭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 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分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根据支付方式确定)
例如,分公司购进一批路灯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 10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13000 元,款项尚未支付。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应付账款 113000
- 若分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取得的是普通发票: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或者取得普通发票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所以将全部价款计入材料成本。
二、领用路灯材料物料用于安装服务时
当分公司将购进的路灯材料、物料领用于安装项目时,应将其成本结转到相应的成本科目中,一般通过 “合同履约成本” 科目核算(执行新收入准则):
借:合同履约成本 —— 某路灯安装项目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假设上述购进的路灯材料被领用于某一具体的路灯安装项目,领用材料成本为 80000 元。
借:合同履约成本 —— 某路灯安装项目 80000
贷:原材料 80000
三、确认安装路灯服务收入并结转成本时
- 确认收入:当分公司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如完成了一定的安装进度或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等),按照合同约定或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根据实际收款情况)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为一般纳税人)或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假设分公司完成了某路灯安装项目的一部分,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120000 元,增值税税额 10800 元(假设为一般纳税人,税率 9%),款项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 130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800
- 结转成本: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已归集到 “合同履约成本” 的成本结转到 “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 某路灯安装项目
继续以上述例子,将已归集的 80000 元合同履约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 某路灯安装项目 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