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疑 > 答疑详情

17. 2019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0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甲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元。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0000×11%+200×200×0.005=2400(元) 老师这题 为什么答案不是6000呢,向丙烟草企业销售的烟不用交消费税吗?

刘颖瑜

于2023-09-13  17:00发布227人浏览

获取同类问题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在线提问

累计解决7608个问题

×

陈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7608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扫一扫,快速提问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陈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7608个问题

回答

烟草批发企业之间的 不需要交消费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微信扫码,免费提问!

会计实务工作交流群

本群只提供会计、出纳、税务问题 请勿闲聊

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会计交流群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追问×

    最多上传3张图片,字数 10 - 300字

追问